确认发货日期
确认订单——确认货物价格,货量。
确认合同——确认好合同的成交条款,终发货量,货物价格,晚出运船期。
通知联系货代
通知国内代理,联系国内货代准备清关单证。
清关单证:B/L,发票,装箱单,合同,原产地证,质检证书,包装声明等(单证需根据具体的品名,进口国家等具体而定)
清关流程
一.换单——去货代或船公司换签D/O。(根据手中提单来确定是到何处换单。H B/L货代提单M B/L船东提单)
二.电子申报——电脑预录、审单、发送、与海关联系/放行。
三.报检——电子申报放行后,凭报关单四联中的一联去商检局办理报价手续,出通关单或敲三检章。
四.现场交接单——海关现场交接单
五.查验——海关根据货物申报品名的监管条件,与当日查验概率给予查验,如有查验会开出查验通知书
六.放行——海关放行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次放行
开出查验通知书或无查验直接2次放行
查验后,做关封后放行。
收货人收到货物后安排仓储、分销出运。将税单送到税务局抵扣增值税。进口海关监管货物则在其监管期限内不得转让,如需转让则需向海关再次申报。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在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即应当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代理)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
需要委托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接受委托的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的报关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的格式为准。
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发票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申报应注意的问题:报关时限:报关时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出口货物的报关时限限为装货的24小时以前。不需要征税费、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办结通关手续。
按照我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14日内,超过14日期限未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按日征收进口货物CIF(或CIP)价格的0.5‰的滞报金。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除有特殊原因的以外,由海关将货物提取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变卖之日起1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逾期无人申请的,上缴国库。 申报的具体手续是:进口货物到货后,申报人根据进口单据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在报关时,报关人除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外,还向海关交验下列单证:提货单、装货单、运单、发票、装箱单、保险单、进口货物许可证。必要时,还应向海关交验订货合同、产地购运证明及其他文件。 海关收到以上单证后,应进行认真审核,以检查所申报的进口货物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芬兰化工产品海关清关-安全快速,进出口报关流程
更新时间:2025-03-17 11:3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