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别名 |
抽芯铆钉 |
面向地区 |
抽芯铆钉(blind rivets) ---------铆体(rivet body) 钉芯(rivet stem or rivet mandrel )。是一类单面铆接用的铆钉,但须使用工具——拉铆枪(手动、电动、气动)进行铆接。铆接时,铆钉钉芯由铆枪拉动,使铆体膨胀,起到铆接作用.这类铆钉特别适用于不便采用普通铆钉(须从两面进行铆接)的铆接场合,故广泛用于建筑、汽车、船舶、飞机、机器、电器、家具等产品上。其中以开口型扁圆头抽芯铆钉应用广,沉头抽芯铆钉适用于表面需要平滑的铆接场合,封闭型抽芯铆钉适用于要求较高载荷和具有一定密封性能的铆接场合。
旧版本GB/T 12617-1990《开口型沉头抽芯铆钉》适用于钉体直径为3mm~6mm的开口型沉头抽芯铆钉。由于新标准补充了公称直径2.4mm的铆钉尺寸系列,删去了6mm的规格,因此,新标准将标准的适用范围调整为适用于钉体直径为2.4mm~5mm的铆钉。而且新标准还于钉体和钉芯材料分别为铝合金和钢材的抽芯铆钉。
铆钉的技术条件包括材料组合、表面处理、机械性能、验收检查等内容。1990年版旧标准引用了原GB/T12619《抽芯铆钉 技术条件》,要求铆钉的技术条件符合GB/T12619标准。该标准已被现行的GB/T 3098.19-2004《紧固件机械性能 抽芯铆钉》所代替。因此,GB/T 12617.1-2006《开口型沉头抽芯铆钉 10、11级》新标准根据GB/T 3098.19-2004标准,具体给出了开口型沉头抽芯铆钉的材料组合、剪切载荷、拉力载荷、钉芯断裂载荷、钉芯拆卸力、钉头保持能力共六项规定。
标准完全相同。此外,新标准还规定了铆钉的表面处理、工作质量以及验收检查、标志与包装等内容。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增加了钉芯断裂载荷、钉芯拆卸力及钉头保持能力的规定。同时补充了“铆钉铆接后,当放大5倍目测检查时,铆钉不应有开裂的痕迹”这一规定。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新、旧标准中虽然都有关于铆钉材料组合、剪切载荷、拉力载荷三项规定,但数值上已存在差异,贯标时应该引起注意。
新标准以附录的形式给出了计算铆钉体直径、头部直径、头部高度、铆钉孔直径等尺寸的公式(见表5),供理解和使用本标准时参考,这是旧标准所没有的。本标准所规定的相关尺寸数值都是按这些公式计算出来的。GB/T12618.1-2006中所给出的开口型平圆头抽芯铆钉的相关尺寸数据也是按表5的公式计算得来的。应该说,铆钉体尺寸的计算公式是通用公式,既适用于开口型抽芯铆钉,也适用于闭口型抽芯铆钉。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新、旧标准中虽然都有关于铆钉材料组合、剪切载荷、拉力载荷三项规定,但数值上已存在差异,贯标时应该引起注意。此外,新标准还删去了形位公差、钉杆直径测量方法、剪切试验方法、拉力试验方法以及铆接试验方法等规定。根据GB/T3098.19的规定,抽芯铆钉的所有机械性能试验方法均应按GB/T3098.18《紧固件机械性能盲铆钉试验方法》。该标准现行版本为2004年版,并等同采用ISO14589:2000国际标准。